作者:王梵志
类别:全唐诗
内容:
詩(幷序) 一○九王梵志官職莫貪財,貪財向死親。有即渾家用,曹(張改作「遭」)羅唯一身。法律[刑](形)名重,不許浪推人。一朝囹圄裏,方始憶清貧。
更新时间:2025-05-12